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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经过认真论证,确定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8项涉及民间文学、音乐和舞蹈、传统戏剧等方面的项目入选其中。
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基础上产生的。入选的项目不仅包括了《格萨尔》、拉萨甲米水磨坊、日喀则昂仁迥巴藏戏等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15个项目,还有那曲山歌、日喀则甲谐、日喀则斯马卓、阿里扎达宣舞、山南扎唐果谐、昌都嘎玛银器工艺、山南杰德秀围裙编织工艺、拉萨萨嘎达瓦节、拉萨风马旗、日喀则新年、工布(林芝)新年、珞巴族服饰等23项。